为平稳有序推进全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4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会议就《长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对招生办法、工作流程、时间节点等进行了详细部署。会议明确,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于5月5日启动,符合小学、初中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城区、开发区指定网站进行信息登记。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要深刻认识国家、省、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与落实招生政策的内在关系,牢牢把握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落实好属地组织领导、宣传引导、过程监管、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职责,全力以赴,积极推进,坚决扛起招生工作的责任担当。二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规范有序。要坚持属地主体、依法依规、部门联动、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规范做好信息采集、流程安排、学位预警、招生宣传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多校划片派位、空余学位派位、特殊群体入学、起始年级均衡分班、学生学籍等管理,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有序推进。三要树立为民意识,做好民生服务。要坚持程序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正。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设立多部政策咨询电话,确保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有专人负责接听解答,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媒体、多路径、多时段的宣传,确保招生政策应知尽知;大力宣传百姓家门口好学校,合理引导百姓预期,共同营造良好招生环境。四要强化安全稳定,确保平稳顺利。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底线,不碰红线。要做好设备维护、人员安排、现场组织、信息安全等工作,制定完善招生工作应急预案。要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开展逐校督查和责任倒查,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推进阳光招生,促进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