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市教育局召开长春市教育统计工作部署会,旨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4号令)及《吉林省统计管理条例》对教育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对教育统计工作的认识,提高教育统计的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市教育局副局长单联成出席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统计精神,同时布置了我市2018年教育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会议要求,要加强领导,依法统计,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系列统计改革决策部署和教育部颁发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制,规范统计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教育统计数据质量的提升和必要保障;要规范秩序,强化监督,成立由教育局及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成的教育统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统计工作;要做好数据核查工作,建立健全的教育统计数据核查制度,增强对全市教育统计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市教育统计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数据核查工作。
会议指出,在具体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各项要求。将教育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到本单位的预算,同时,要确保统计机构和人员配备到位,保持统计人员的稳定性。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认真履行好本区域主要负责同志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教育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要加强分析,做好数据质量核查。要确保本区所辖学校的基础数据不走样、不变形,对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各环节细致审核,建立健全教育统计数据核查制度,采用各种核查方式,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会议明确,今年国家第一次提出实施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提升计划,明确提出对教育统计数据进行不定期核查,提升统计质量,要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科学性。统计工作也由专项工作变成了全局性工作。
会议还对今年的统计工作进行任务分解,并详细讲解了工作流程。
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分管局长、科长,市直学校校长、统计员及机关相关处室和教辅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