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培训质量,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对长春市职业院校师资培训项目,拟通过公开方式,择优确定承接项目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1.长春市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2.长春市职业院校管理人员提升培训项目;
3.长春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4.长春市中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课程标准实施培训项目;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培训相关内容;或在院校、培训机构总部所在地之外,有教师培训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战略合作伙伴;或具备承担国省培相应资质。
2.原则上应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项目,且质量评估优良。
3.具有优秀项目设计团队、培训专家团队、专职管理团队及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三、申报材料
1.相应的培训资质证明(扫描件);
2.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许可(签字扫描件);
3.2023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附件1);
4.2023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打包压缩后,文件名称以院校(培训机构)+项目编号进行命名。
2.申报材料格式要求:培训资质证明为照片或PDF格式,项目申报书为PDF格式。
3.11月16日前请将申报材料传至50205662@qq.com邮箱。
4.长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确定培训项目实施单位。
联系人:林广宇;联系电话:13500822427。
附件:1.2023年长春市职业院校教师培训项目申报书
2.2023年培训项目汇总表
3.2023年师资培训项目说明
4.2023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长春市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6日
附件:
附件1长春市职业院校师培项目申报书(2023).docx 附件2:2023年培训项目汇总表.xlsx附件3:2023年师资培训项目说明.docx
附件4项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