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市教育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队伍法治建设
先后组织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内容,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用。组织会前学法3次,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线上培训及考核工作,提高机关干部法治能力素质。
二、规范开展行政检查
依据《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二条措施》《长春市涉企行政检查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等制定了市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级分类监管台账,公布了《长春市教育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10件,投诉举报检查任务7件,确保按要求使用检查报备APP做好执法备案、手机亮证、现场核验、结果填报等各项工作。
三、依法开展行政处罚
作为教育行政执法重要领域,我局持续深化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整治,针对检查查实的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件,累计对涉案单位及个人罚款人民币389600元,保障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推动校外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优化办理行政许可
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编制办事指南,在“吉事办”和长春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和办理,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办结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等行政许可事项10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9807人,同时完成对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指导工作。起草了《长春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26年出台,对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批发放做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虽然我局按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但仍存在无专职行政执法队伍,相关人员一般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日常还需要履行教育系统的其他职责,投入到执法工作中的精力有限,法治素养和执法专业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司法局等部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能力。
长春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30日
初审:刘传禹、于子然 复审:马德刚 终审:李大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