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基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长春市在首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基础上,启动二期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宗旨是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终极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核心是以“大教育观”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立足国情与中外融通相结合、简政放权与优化服务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回答“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
路径是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发挥区域和学校两个实施主体作用,继续实施行政推进、大学参与、学校实践的U—G—S合作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集成创新、协调发力的工作机制,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变革。
二、工作目标
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品质整体提升,教育民生热点问题进一步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科学的质量标准、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评估办法为保障的质量工程运行体系;基本形成基础教育各学段有效衔接、各学科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基本形成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的工作格局;逐步实现长春基础教育由规模向效益、由条件向内涵、由管理向治理的“三大转变”;推动长春基础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由区域均衡向市域均衡迈进。
三、主要任务
质量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启动三大行动计划: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行动、中小学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
实施九大系列项目:德育活动创新、课程教学改革、教育评价实施、学校文化建设、学校民主管理、特色品牌创建、学前教育一优一带发展、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机制创新、普通高中学校联盟建设。
(一)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行动
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的落实机制,以学校大德育体系构建、课程与教学改革、考试与评价创新为支撑点,启动三大方面十八个子项目,全面实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行动计划。
1.构建基于核心素养的学校“大德育”体系
一是加强学校德育体系建设。落实学校德育课程,通过学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拓展思想品德教育的渠道。强化地方和校本德育课程,挖掘地方和学校德育资源,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化德育实践课程,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融合到实践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在实践中受到教育。
二是加强家庭德育体系建设。制定出台《长春市家庭教育五年工作发展规划》,修改完善《长春市家长学校管理办法》,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家庭教育领导机制,共同研究家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路径,指导开展家庭教育。学校要加强家庭教育实践与研究,创设各种载体平台,开展经验交流,提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总结家庭教育典型经验。
三是加强社会德育体系建设。成立由长春市政府牵头,财政局、市妇联、体育局等社会阵地主管部门组成的长春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为青少年开展社会化阵地教育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制定《长春市青少年社会化阵地活动管理办法》,出台《社会化活动阵地标准》,积极整合长春地区社会化阵地资源,逐步建立校外辅导员管理制度,形成合力,开展青少年学生社会化阵地教育工作,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2.探索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与教学改革
一是加强课程建设。聚焦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加强学校课程建设,满足学生多元化需求。基础性课程要体现最基本的要求,着眼于学生基本素质的形成和发展,注重学生文化基础培养,为学生终身发展和适应未来社会需要奠基;拓展性课程要体现学生自主规划、自主发展的要求,着眼于激发兴趣爱好,开发潜能,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研究性课程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提高学生的社会担当和参与意识,培养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发现问题、探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落实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有效实施三级课程。课程目标要体现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主要内容,并提出具体目标;内容标准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各学段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安排学科教学内容,并制定量化的可操作评价标准;实施建议要根据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出教学建议,有效指导教育教学实践,促进学生核心素养形成。
三是改进教学方式。将传统的“以知识点为核心”的教学,转变为“以核心素养为导向”的教学,营造真实的学习情境,为学生创设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真实问题的机会;将传统的“知识中心”转向“能力中心”,把知识转化为能力素养,使学生形成高于学科知识的学科素养;探索跨学段、跨学科教学改革,发挥师生“双主体”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促进师生共同成长。
3.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改革
一是以评价标准改革促进核心素养发展。以中、高考改革为契机,建立完善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学校综合质量评估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推进基于核心素养的考试评价改革。学校要树立“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将核心素养与课程内容、教育教学方式改革有机结合,引导教师树立正确、全面的质量观。
二是以评价内容改革促进核心素养发展。实施从知识中心转向素养中心的考试内容改革,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以深化中考命题改革为突破口,紧密联系社会、经济、科学发展的实际,减少大量计算和记忆的题目,鼓励开放性和创造性的答案,真正体现考查学生核心素养,考查学生在生活情境中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是以评价方式改革促进核心素养发展。完善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的评价体系建设,实施以“激发成长动力”为主题的“两评两促”的评价方式改革,即实施学校教育综合质量监测评价,科学评估每一所学校,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学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健全依法自主、充满活力的管理机制,以学校文化建设、学校自主管理、学校特色创建为支撑点,落实国家《管理标准》全面实施学校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1.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四风”建设。提炼学校办学理念,凝聚广大师生力量,建设工作作风民主、人际关系和谐、精神面貌向上的优良校风;扎实开展师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建设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严谨笃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教风;落实好《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设虚心好学、善思求是、乐于合作、勇于探究的良好学风;以集体主义价值观为导向,以班级的荣誉感和学生的归属感为核心,建设团结友爱、快乐和谐、健康向上、自主自立的良好班风。
二是加强环境文化建设。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生动形象地反映学校办学历程,激励师生继承和弘扬学校优良传统;提倡学生牢记校训、学唱校歌、佩戴校徽,激励师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做好绿化、美化工作,使校园的山、水、园、林、路等达到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抓好校内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好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完善校园文化活动设施,为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和条件;加强校内宣传阵地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2.加强学校自主管理
一是强化依法办学。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让法治思维和法治精神贯穿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关于管理、教育、教学、教研、服务等各项管理的规章制度,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学校制度的执行要公平、公正;将制度执行的刚性管理与执行方法的人文管理相结合,讲究人际沟通的情感性,发挥制度认同的教育性。
二是推进民主管理。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党委(总支)行政议事、重大项目集体研究等科学决策机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强化校长岗位职责,强化民主监督;引导广大教职工树立开放的大教育观,建立家校互动、多方参与的管理制度,重视家庭教育和社区服务,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鼓励和指导学生自我管理,参与学校治理。
3.加强学校特色创建
一是坚持高标准、高品质。指导学校在现有办学特色的基础上,进行系统梳理,有效衔接,力求学校特色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不断发展。各学校要把握机遇、挖掘资源、开发潜能、发挥优势,要汇聚全校智慧,进行系统设计,体现先进的办学思想,明确的办学目标,鲜明的办学特色,实现从规模、水平、质量上新的飞跃。市教育局将制定下发《特色品牌学校评估标准》,以“素质教育星级特色校”创建为载体,不断推进学校品牌形成。
二是坚持重过程、重实效。制定特色学校创建长远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扎实推进;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校管理、文化建设、课程教学改革、学生活动创新等为主要内容,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新机制;创建特色要与学校常态工作相结合、与课程实施相结合、与教师培养相结合、与学生核心素养发展相结合、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实现以特色促发展的目标。
(三)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行动
坚持行政推进、资源共享、优质引领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深入探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各学段优质带动、整体发展改革模式,发挥优质学校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基础教育集群集优发展策略,不断推进区域间、校际间优质均衡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坚持“公民并重、城乡一体、优质带动、整体发展”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长春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实施方案》,实施“一优一带、一优多带”的学前教育发展策略,即以各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为优质园,打破公民界限、城乡界限,带动乡镇中心园、民办园、校办园等普通园共同发展,形成“一优一带”或“一优多带”的协作体,资源共享,携手发展,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到2020年,实现优质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全市一类以上优质幼儿园数量达到160所的目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覆盖全员、突出重点、模式各异、共同发展”的工作思路,制定出台我市新一轮《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科学构建发展模式,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师有序流动,通过十项行动措施,实现办好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的目标。到2020年,构建与东北亚区域性教育中心相适应的大学区管理框架,切实缩小区域、校际差距,实现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95%,三县(市)、九台区、双阳区达到70%以上的目标,推动区域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由区域均衡向市域均衡迈进。
3.推进普通高中集群集优发展
坚持“立足实际、自主联盟、优质带动、行政助推”的基本思路,落实《长春市普通高中学校联盟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普通高中“优质带动、整体发展”的多种改革模式,通过集团办学、委托管理、对口帮扶、教学联盟、异地联盟等形式,全面带动所有高中发展,快速提升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整体发展。到2020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城区学校全部达到省级重点高中办学水平,三县(市)、九台区、双阳区80%的学校达到省级重点高中办学水平,实现高中教育优质、均衡、协调、多样发展。
四、推进步骤
第一阶段:2018年,质量工程启动实施年
研制全市质量工程指导意见,召开全市启动大会。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围绕质量工程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出台本地、本校质量工程实施方案并启动。
质量工程以项目为载体进行推进,市教育局统筹规划三大行动的重点项目,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可结合实际自主申报具体项目。各地、各校要以市级统筹项目为主导,以区域、校级自主申报项目为主体进行探索实践,注重对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评估,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形成破解质量提升难题的良策和优化而个性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9年,质量工程推进提升年
各县(市)区、中小学校经过实践探索,初步形成三大行动市级统筹项目与自主申报项目的基本经验,在此基础上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课程与教学改革、考试与评价改革,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学校自主管理、学校特色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各学段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积累经验,形成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阶段:2020年,质量工程总结推广年
召开质量工程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模式,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改革成果,基本构建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运行模式,基本实现质量工程总体目标,推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区域“优质+品牌”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课题,摆上重要日程。成立长春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项目落实方案。各县(市)区和学校是实施质量提升工程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
(二)强化条件保障
要加强人、财、物各方面保障。要发挥各级教科研部门、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作用,组建专家顾问组,负责质量工程的专业引领和业务指导,确保方向性和专业性。要建立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把经费投入的重点向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项目倾斜。要深入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和教育技术装备水平提高项目,改善中小学特别是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装备水平。要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环境,打造覆盖全市的“教育云”,构建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三)跟进督导评估
要建立质量工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过程性督导。要把质量工程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要按年度形成年度综合教育质量评估报告,涵盖学业水平、教育均衡度、依法治教、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向社会发布。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培树先进典型,为质量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和舆论氛围。